行政事业单位应
加强国有资产的审批管理
坚持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单位占有、使用,是现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要求。但在近期对我市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审计时发现,有少数二级预算单位在固定资产转让时,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有偿转让的固定资产未进行评估,随意进行处置。此举虽属部分领导的无意识行为,但客观上却会导致固定资产的损失与浪费,难以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因此,建议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首先要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清查、登记工作,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其次固定资产发生调拔、转让等产权变动行为时,不论有偿或无偿,都应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履行审批手续;再次对有偿转让的资产还要进行评估,防止人为因素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