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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审计局 2006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反腐倡廉的精神,做好2006年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和我市2006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要求,经本局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树立行业新风、创优发展环境”为主题,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严谨细致,提高质量”的原则,推动审计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的根本转变,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二、评议内容 政风行风评议要在政风行风建设的基础上进行,加大预防力度,加强制度建设。通过评议,使审计执法理念和服务意识得到转变,实现“七有”目标,即: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规范的行政行为、有创新的工作机制、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有满意的服务质量、有较高的社会评价。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三)突出重点,转变审计职能情况。审计执法理念是否由单一监督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是否突出了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否得到强化。 (四)廉洁自律,转变工作作风情况。工作作风是否严谨,在被审计单位是否能够严格执行审计纪律,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以审谋私、执法不公以及“吃、拿、卡、要、报”等不廉洁行为,侵害了被审单位的利益。 (五)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情况。贯彻执行《审计法》和国家审计规范情况,能否做到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保证审计程序规范、审计依据合法、处理处罚适当,《审计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执行情况,审计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和审计档案整理情况如何。 (六)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情况。内部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贯彻落实情况,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情况,能否做到加强职业责任教育,提高全员整体素质;建立政风行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监督管理制度情况;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认真落实并解决群众提出的实际问题情况。 (七)求真务实,确保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提上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纠、评、建相结合,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加强自查整改;能否坚持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动力,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是本局全体审计人员。必须自觉地将思想统一到行风建设工作要求上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为明确责任,工作考核以股室为单位,各股长是第一责任人。 作为经济管理部门,本次评议的重点要放在转变职能、规范制度上,切实解决审计监督不力、审计程序不规范、审计人员不能廉洁自律、监督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把本局社会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 四、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台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对优化发展环境,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利用《高平新闻》政风行风评议专栏、电视台“行风对话”栏目进行宣传,树立审计系统行风建设的正面典型,弘扬正气。要通过政风行风评议建立宣传教育制度,通过广泛宣传、引导群众监督,社会参与,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 (二)抓规范,建立政风行风评议长效运行机制。要通过行风评议,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各项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包括完善学习制度、重大问题议事制度、廉政目标责任制度、审计公示制度,建立廉政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认真实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审计承诺,开展审计回访,建立廉政档案等措施,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便于操作的内部监督管理体系,并狠抓落实,确保审计行风建设步入先进行列。 (三)抓思想建设,促进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扎实推进。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从思想上高度认识行风评议工作对促进审计机关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教育,促进学习提高,增强审计人员廉洁从审、严格执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转变审计职能,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坚持“以人为本”的审计理念,由单一性审计监督向审计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逐步推行效益审计,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依法实行审计公告制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五)抓监督,强化责任追究。要建立政风行风评议责任追究制度,办公室要加强与市行评办的联系,对在评议工作中态度不端正、解决落实不主动,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在抓好内部监督的同时,通过设立举报箱、开通热线电话、开办专栏、公开承诺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的优势。 五、评议步骤和方法 (一)深入发动、广泛宣传(4月份)。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评议的内容和重点,确定组织领导、机构,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要在4月底前将政风行风监督热线电话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在市电视台、《高平新闻》新闻媒体上介绍本部门职能,公开向社会承诺。主要内容是本部门在今年的评议中重点解决什么问题,采取哪些措施,达到什么目标。同时要将本部门的办事程序、工作职能、规章制度、责任追究等相关规定制度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自评阶段(5月份)。要围绕评议内容,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审计回访、邀请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认真自查自评。查找问题力求准确、全面,剖析问题要深刻,重点查找服务意识、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这一阶段要求每个审计人员、审计股室从工作目标、廉政建设两方面向局机关作出承诺。 自评要按照评议内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分别找出个人、股室和局机关存在的主要问题,个人和股室要分别写出自评报告,于5月中旬上报局行评办,局机关自评报告于5月底前报市行评办。 (三)整改阶段(6-9月份)。政风行风问题的整改工作,是政风行风建设的关键,要始终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要在6-9月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同时在整改中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各股室要针对自查自评情况重点抓好整改,力求实效,要通过整改,切实把影响审计形象和制约审计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和被审单位反映的热点问题解决好,真正树立审计行业新形象,创优发展环境,用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让群众满意。 (四)群众问卷测评(10月份)。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会同统计部门,在10月份设定群众评议问卷,并组织参评部门和行业的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人士、测评群众对各部门和行业行风状况的满意度进行测评。测评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通过集中、定向或随机发放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发放问卷,由被抽取的对象进行问卷测评。 (五)考核阶段(11月份)。由本局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对各股室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考核,并接受市行评办的考核。 考核办法:采取工作考核与责任考核相结合的百分制考核办法。 (1)工作考核(占70分)。由本局“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负责。针对评议内容,根据对各股室督查和评议整改落实情况、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计分办法为:工作作风扎实占10分,遵守审计纪律占10分,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占10分,审计程序规范占10分,审计依据合法占10分,处理处罚适当占10分,工作目标落实占10分。凡有一项未执行或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扣2-10分。 (2)责任考核(占30分)。把被审单位的举报或反馈的意见、新闻媒体曝光作为责任考核内容。凡有被审单位举报或反馈的行风问题及违法违纪行为,有一件扣5分;凡被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曝光、查实的行风问题及违法违纪案件,有一件扣10分,给予处分的每人次扣5分。股室自身发现问题并主动查处的有一件加5分。 局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办公室要依据考核得分排序划分先进、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分类排队后在全局进行通报。对先进股室进行表彰;对不合格以及排名靠后的股室负责人要实行诫免谈话。 (六)总结表彰(12月份)。认真总结全年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12月份写出总结报告,对评议工作先进股室进行表彰。评议结果要在全局公布。 市行评办要依据测评满意度和考核得分两项之和进行排队。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对排名前三名的经济管理部门,市政府予以表彰并向晋城市政府推荐表彰。对问卷测评群众满意度不达75%,以及工作责任考核达不到75分的,下一年度进行重点评议。 六、几点要求 一是虚心学习,搞好评议。要参照2005年我市行风评议工作方案精神,向评议搞得好的单位虚心学习,确保评议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要把转变审计职能和作风作为衡量本部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是重点解决影响审计形象的突出问题。在本次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要把影响审计形象的问题作为改进的重点内容,集中解决弄权渎职、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影响审计形象的问题。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改进行风的一条主线,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的全过程。 三是坚持工作报告、信息报送制度。在评议工作中的每个阶段每项工作都要有工作小结,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市行评办。信息简报要确保质量,每半月报送一次,典型情况随时报送。凡中央、省、晋城市和我市新闻媒体报道的本部门的行风新闻,无论正反面新闻,都要向市行评办报送音像图片资料和复印件。 七、组织领导 根据我市行评办的要求,成立高平市审计局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及办公室。为确保本次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取得实效,领导组要明确责任,严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证领导、机构、人员、职责、办公条件五落实。具体组织机构和成员如下: 组长:宋瑞光(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韩宝珍(纪检组长) 田民富(副局长) 牛晋峰(副局长) 段文优(总审计师) 成员:明晓青、王金泉、杜艳蓉、王韶华、陈红艳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韩宝珍(兼) 办公室副主任:王韶华、陈红艳
二OO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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