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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意:由英文A、C两个字母组成图形。A、C两个字母系英文AUDIT、CHINA的缩写,表意为“中国审计”。“A”字下尖端锥立,似圆规,以“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寓意审计机关依法进行监督。“C”字接近封闭,中间空白部分寓意审计工作者具有明亮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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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执法程序

   一、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由局长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指定审计组组长。

   二、由审计组负责草拟审计通知书,送交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由分管领导签发后,与《被审计单位承诺书》一并送达被审计单位。

   三、由审计组组长负责召集审计组成员学习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根据被审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编制审计方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审计组负责实施。

  四、送达审计通知书三日后,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首先召开由审计组成员、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主管人员及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

  五、根据审计方案具体实施审计。审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第1号、第2号及第3号令进行。

  六、审计结束后,由审计组负责草拟审计报告。审计组组长对审计报告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由主管领导签字后连同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移交复核人员进行复核。

  七、复核人员根据本局制定的复核规程进行复核,十日内填写复核审计报告意见书,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后同相关资料一并退还审计组。

  八、审计组根据复核意见对审计报告进行核实,补充有关资料并修改后,送达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人,征求对审计报告的意见。

  九、审计组征求意见后,应尽快将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及审计组的说明一并向审计机关汇报,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审计组根据审定情况草拟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

  十、复核人员对草拟的审计文书进行复核,由分管局长和局长共同签发。

  十一、对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作出下列审计处罚前,应当告知被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在三日内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1.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金额百分之五以上且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罚款;
  2.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责任人员处以二千元以上罚款。

  被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要求听证的,审计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并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地点。

  十二、审计机关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将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及人员。

  十三、对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审计决定60日内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十四、审计组自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90日内,了解审计意见的采纳情况,监督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采纳建议、执行决定的证件或复印件。

   十五、由审计组负责整理档案资料,按要求装订成册,移交办公室检查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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