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程序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一受理一查一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结婚登记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姻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一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应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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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登记应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薄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薄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