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民政局简介
高平市民政局为政府组成部门之一,内设办公室、优抚安置股、社会股、基政股、财务股五个职能股室,工作人员22名,
下属光荣院、烈士陵园、军干所、低保中心四个事业单位。
近年来,高平市一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时俱进,一开拓创新,自我加压,争创一流,取得了累累硕果 、民政工作获得长足发展。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村430个,占村委会总数的98石%,‘居历史最高水平,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有效推进;居委会经过调整,由17个增加到22个,充实了职能,理顺了关系,作用日益突出;优抚安置工作,从形式到内容都有创新与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稳步推进城乡低保工作,城镇低保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和全员覆盖,农村低保也取得突破性进展;救灾救济扎实有效,较好地保障了灾民和贫困户的生活;民间组织管理进一步加强,初步纳入了规范管理的轨道,圆满完成了撤乡并镇和撤村并组工作;勘界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婚姻登记率和登记合格率都有新的提高。由于成绩突出,1999年,我市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民政部授予“全国爱心献功臣行动先进市”,2002年5月,民政部又命名我市为“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市”,2003年2月,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再度命名我市为“双拥模范城”。
如今,全市民政工作者,正在以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为民解困为第一要务,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以依法行政为第一保障,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一无私奉献,向着新的目标前进。
高平市民政局工作职责
一、编制;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主管全市优待抚恤、革命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市开展拥军优属工作。
三、主管全市农村生产救灾和社会救济工作,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
四、负责社会福利生产的管理,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
五、指导城市社一区服务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
六、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开展。
七、承办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调解和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边界争议。
八、负责社会团体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十、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倡导文明新风。
十一、负责民政事业费的发放、使用一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