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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7日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根据高平市新长平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高平市顺祥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关于核定市区出租汽车收费标准的申请》,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受晋城市物价局委托,决定于2009年5月4日下午3:30在高平市物价局三楼会议室举行高平市出租汽车运价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代表由以下人员组成: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以及人大、政协、政府、纪检委等有关部门代表组成,听证会除邀请正式代表参加外,另设旁听代表3人,凡愿旁听的市民,可在4月30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电话:5222962)办理旁听代表的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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