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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08日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二)负责编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工资计划、增人计划和军转安置计划。负责工资基金管理。
(三)推行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工作。
(五)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
(七)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和人才交流服务工作。
(八)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
(九)负责全市军转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市干部统计、工资统计等报表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事局内设4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公务员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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