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制定全市农产品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加快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一体化发展;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全市社会化服务体系,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农科教结合战略;组织重大科研技术项目的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村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对乡村两级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负责农业宣传工作。研究制定外向型农业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有关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抓好农业商品生产基地建设;组织协调菜蓝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及发展规划,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组织全市生产及引进种子、肥料、农药等产品的登记工作;组织指导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监督管理及农业执法;对全市植物和种子的防疫、检疫工作进行监督,并发布疫情,组织扑灭;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耕地及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保护、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农业各产业产品和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市场准入;组织指导全市农村改革和农村小康建设工作;指导局属单位改革,监督直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权限管理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安全生产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下设办公室、综合股、产业化经营指导股、农业行政执法股、农经站、技术站、农广校、果树站、环保能源工作站、科教站、蚕桑站、蔬菜站、土肥站、植保植检站。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上级和局领导安排、布置事项的完成情况;负责会务、文秘、档案、新闻宣传等工作;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管理机关及下属单位各项资金;负责机关和下属国有资产管理;负责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发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系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农业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工作;拟定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负责直农口各局和全市农业行业人事劳资的统计;负责协调农口各局的工作,并承担农机、农业综合开发、畜牧兽医的行政管理工作。
综合股
研究拟定全市农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农村经济宏观指导措施;研究拟定全市农业产业政策,指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编制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以及商品粮、油、果、菜、蚕桑基地建设,组织拟定农业生产资料的中、长期需求计划,负责农业项目的立项投资和管理工作;发布农情动态、信息;负责农业生产的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蔬菜生产;负责搜集、整理农口各局、各单位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承办农口及涉农部门有关生产事宜。
产业化经营指导股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提出年度工作重点和任务,审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大项目。组织筹集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协调解决产业化经营的问题;负责产业化经营招商引资工作;研究制定农村小康建设中长期规划、计划及全面达小康建设实施意见,并进行指导与督查;制定全市大宗农产品和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指导农业资源环境状况的监测;预测并发布农业各行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各行业信息体系建设。
农业行政执法股
拟定全市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指导全市农业成人教育、农民职业教育工作;负责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办农业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工作;贯彻落实有关贫困地区扶贫开发政策和扶贫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贫困状况监测与统计,管理扶贫项目,拟定扶贫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与合作。承办市扶贫开发领导级日常工作。
农经站
(一)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根据有关条例、规定,农经局负责完善和实施农民负担结算、负担监督卡和专项审计三项制度,完善和改进农民承担三提五统提取办法,查处加重农民负担行为,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企业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指导全市农村在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下,完成延长土地承包期;建立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实施市、乡、村三级台帐管理;完善农业投入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抓好农村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管理用活集体资金;
(四)完善合同管理。
(五)抓好集体资产管理。
(六)做好财务审计工作。
(七)做好经营指导工作。
(八)指导农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
(九)做好农村经济统计工作。
(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保证党和农村政策的落实,保护农村、农民的合法权益。
技术站
(一)负责全市农业技术的普及与推广。
(二)负责全市农新技术的引进、实验、示范。
(三)负责建立农业技术示范点,以点册面。
(四)负责全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农广校
(一)制定教学管理制度,规划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规模。
(二)组织教学,对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估。
(三)开展教学研究,探索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探讨远距离教育规律。
(四)做好教务、教务工作。组织学员开展学用结合活动,安排学员进行农业科技试验、技术咨询。
果树站
(一)负责制订全市果树生产的规划、发展、为领导当好参谋。
(二)负责全市果树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
(三)负责全市果树新技术的培训工作。
环保能源工作站
(一)负责全市“生态家园富民工程”的技术培训,规划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工作。
(二)认真搞好农村沼气、秸杆气工程建设的指导及服务问题。
(三)努力做好沼气、桔杆气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四)负责全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环境评价、产品抽检、文本编辑、申报工作。
(五)加强全市农田环境监测,控制工作三废污染。
科教站
(一)负责全市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的协调和管理,综合运用政府引导,市场推动中介服务,法律维权等手段,推动“阳光工程”的全面实施。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农民稳定就业和收入增加,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二)集中全市科教资源展开对全市农民的科学技术培训。使之成为有知识、有文化,有思想,有一定科技素质的新型农民。
蚕桑站
(一)主要负责蚕桑产业新品种,新技术实验示范推广工作。
(二)主要负责蚕桑生产技术传授,技术指导等工作。
(三)主要负责蚕桑生产蚕种催青及供应。
蔬菜站
(一)制定全市蔬菜发展规划目标,落实具体任务、做领导的好参谋。
(二)引进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并做好实验、示范及推广。
(三)抓好实施蔬菜建设工作,积极调整种植结构。
(四)抓好蔬菜示范园区建设,起到典型引导作用。
(五)抓好蔬菜市场体系、信息体系、服务体系工作。
(六)抓好蔬菜技术培训工作。
土肥站
(一)负责本市土壤肥料的实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安排、承担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各项实验示范任务,指导农民科学施肥。
(二)搞好耕地质量的动态变化监测,推广各项培肥措施,提高耕地质量。
(三)负责化肥管理工作。开展化肥市场整治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化肥。
(四)做好日常业务工作,上报各项统计报表,调查数据。
(五)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植保植检站
(一)拟订和实施全市植保植检工作计划。
(二)承担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和本省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病虫测报任务,按照统一要求开展指定病虫的系统监测,及时提供病虫预报需要的观察资料。
(三)管理农药的经营销售及使用,组织植物保护新技术、新农药、新药械的试验、示范、评价和推广。
(四)贯彻《植物检疫条例》及国家、地方各级政府发布的植物检疫法令和规章制度,宣传普及植物检疫知识。
(五)开展植物检疫对象调查,编制全市植物检疫对象分布资料,负责植物检疫对象的封锁、控制和消灭工作。
(六)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基地执行产地植物检疫。按照规定承办应施检疫植物、植物产品的调运植物检疫手续。对调入的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必要时进行复检。
(七)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建立无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繁育、生产基地。
(八)在全市车站、仓库及其他有关场所执行植物检疫任务。